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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81/2011-0003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11〕63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1-05-24 发布日期: 2011-06-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加强夏季农产品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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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武农发〔2011〕63号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文件 

武农发[2011]6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农技农机站、三品生产基地(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局各科站(办):

  天气逐渐炎热,临近夏季,将进入食物中毒的多发季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夏季饮食安全,预防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夏季农产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夏季农产品安全工作

  各镇、三品生产基地(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各相关科站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夏季农产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严峻性,认真落实农产品安全责任。要将做好夏季农产品安全工作、防控农产品安全事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强化组织协调,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到位。

  二、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夏季农产品安全突出问题

  针对夏季农产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奶站、种养殖环节为重点对象,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夏季农产品安全监管。要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检查,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监管员(执法联络员)、三品基地(企业)内检员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环节的监控,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严防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建立检测室的乡镇及基地要加大农产品安全的抽检频度,没有检没室的乡镇可委托上述乡镇进行检测,也可送市农检中心进行检测,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动态;要加强农业投入品及农资市场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抽样检测频度,要把抽样检测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有机结全起来,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投入品要立即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信息上报。并追根溯源,查找违法违规生产的源头,该责令整改的要立即责令整改,该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的要及时移送。

  三、加大宣传,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各镇、各相关科站要创新宣传模式,拓宽宣传渠道,针对夏季特点,结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提醒群众注意夏季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正确消费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落实责任,做好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各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各相关科站要保证农产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对群众的咨询和投诉,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要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农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果断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和救援;并按规定和程序报告,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努力将事故的损害和影响降到最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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