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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实施“饲料质量提高年”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81/2011-00024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11〕3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1-04-16 发布日期: 2011-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实施“饲料质量提高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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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饲料质量提高年”活动的通知
武农发〔2011〕38号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文件

 

武农发[2011]38号

 

 

 

关于实施“饲料质量提高年”活动的意见

 

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局属各科站、各有关大型养殖公司、养殖场:

为促进我区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健康养殖,我区于2009年和2010年分别开展了“饲料质量规范管理年”和“饲料质量巩固年”活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饲料及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今年我区决定组织开展“饲料质量提高年”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促进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督、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以加强产品监测、强化日常监管和宣传培训为措施,坚持“一手抓安全、一手抓发展”,促进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   工作目标

通过“饲料质量提高年”活动,促进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提升饲料产品检测合格率,全区全年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通过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考核考评工作,继续开展“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的评定活动。

三、工作重点

(一)杜绝“三无”饲料的生产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饲料生产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饲料审查合格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生产执行标准、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二)强化提高日常监管。全面加强对饲料生产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企业内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生产标准。加大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一对一”的监管,杜绝未经检验的原料入库和产品出厂。

(三)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坚决执行饲料生产企业基本的七项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原料供应商资质档案,严格按常州市统一印发的饲料生产企业台账管理要求,从头抓好台账记录,做到台账资料详实,帐帐相符,实施饲料生产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

(四)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饲料生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饲料产品的抽样面和抽样检测频率,扎实有效组织开展饲料执法整治工作。对年度两次抽样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从重从严惩处,直至吊销证照。

四、工作安排

“饲料质量提高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      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底)

以文件形式把行动方案、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发放到辖区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大型养殖公司、养殖场,做好2010年度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召开“饲料质量提高年”活动动员会议,成立饲料质量监管领导小组,部署今年工作重点和方案,表彰2010年度获得“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称号的饲料企业。

(二)      培训指导阶段(4月1日-4月底)

对辖区内所有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走访,并面对面进行现场指导,纠正企业存在的不良行为,重点指导原料、成品的检化验工作和各类台账记录要求。各企业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使职工了解各项饲料生产的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知识。

(三)      全面监管阶段(5月1日-10月底)

对饲料生产企业和大型养殖公司、养殖场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检查组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有嫌疑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保存证据。在进入水产饲料生产高峰期时,进行1-2次的全面抽样检查,同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抽样任务,确保产品抽查量同比增加20%以上。

(四)      用户回访阶段(10月1日-11月底)

调查100户全区各饲料生产企业的饲料使用客户,并做好访问记录。同时对全区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原料、成品检化验工作作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并做好检查记录。

(五)      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底)

全面完成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年终考核考评工作。评选出“2011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对全年饲料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帮助各企业做好年度年审备案工作。

五、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工作

为确保饲料执法、监管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区农业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于志明任组长,副局长诸东海、奚宝良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区畜牧兽医站、区农业执法大队、区水产渔政站、局农产品质量监管科等人员组成。统一部署,切实落实监管行动方案,有效推动我区饲料工业健康发展。

(二)      突出监管重点,开展执法行动

把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原料把关和检化验工作作为监管重点,突出查处违禁药物、兽药原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添加,全面开展饲料经营市场、相关大型养殖公司、养殖场的检查执法行动,确保畜产品、水产品的安全生产。

(三)      严格企业考评,扶优做强产业

2011年继续按照武农发[2010]11号文件要求,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定办法》和《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和授牌,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对获得“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评。对年度内抽样检验不合格、年度内受到处罚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信得过企业的参评资格。

附:1、武进区“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 评定办法

2、武进区“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 评定标准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十六日

 

 附件1:

武进区 “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定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养殖业和饲料工业稳定发展,根据饲料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武进区农业局成立“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审小组,组织本区域内饲料厂开展每年一次的评定。

二、评定范围

本区域内所有获证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加强饲料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定。

三、评定方法

按照 “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定标准(见附页),评审小组对饲料生产企业每个环节进行评分,采取平时检查考核评分与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标牌管理

对评定的“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进行授牌表彰,实行动态管理,对抽检不合格、年度内受到处罚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信得过企业的评定资格。

 

附件2:

武进区“年度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评定标准

 

本标准分为五个审核大项,即基本条件要求、配方和原料要求、质量控制要求、管理制度要求、销售和服务要求。每一大项20分,总分100分,获90分以上即可参评“饲料质量信得过企业”。

 

 

评 审 要 求

满分

得分

一、基本条件要求

20

 

1、营业执照、审查合格证、标准、检验员合格证、中控人员证。

3

 

2、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特有工种上岗证。

2

 

3、厂周围无垃圾堆放,环境良好,符合卫生、消防等要求。

3

 

4、厂内环境整洁、生产区、生活区分开,原料、成品分类摆放整齐。

2

 

5、生产设备完好,工艺流程合理,有完整的投料记录台账。

8

 

6、厂内有除尘、通风、照明、消防设施,无安全生产事故。

2

 

二、配方和原料要求

20

 

7、配方科学、合理,符合饲养要求。

4

 

8、原料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齐全,动物性原料有检验合格证。

8

 

9、添加剂、预混料符合国家规定。

4

 

10、无违禁药物

4

 

三、质量控制要求

20

 

11、质量控制机构全面,有明确的质量管理负责人。

4

 

12、化验室运转正常,原始记录齐全。

6

 

13、有详细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6

 

14、有留样观察室。

4

 

四、经营制度要求

20

 

15、岗位责任制度。

3

 

16、生产管理制度。

3

 

17、检验化验制度。

3

 

18、标准及质量保证制度。

3

 

19、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3

 

20、标准计量管理制度。

2

 

21、产品质量跟踪制度。

3

 

五、饲料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

20

 

22、饲料销售价格明确,无欺诈行为,无销售纠纷,无不良反应。

5

 

23、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协调处理纠纷的人员。

5

 

24、无未经许可经营兽药行为。

5

 

25、无擅自生产药物饲料行为

5

 

 

 

 

评 审 人 员

 

审 定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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