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文件
武农发[2011]14号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兽医站、局各相关科站、各农产品生产企业: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巩固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止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根据常州市农委《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11〕4号文件)、武进区《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办发[2010]19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关键,确保安全。各单位要结合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难点、重点,坚持全程监管理念,强化关键点控制,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和重要农产品的监测检查工作。
一是要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单位的监督抽查,加大督察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使用甲胺磷等5种剧毒农药和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区农业局执法大队并协助惩治处理。
二是要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台账制度等质量控制措施的检查。检查生产单位是否建立生产记录,督促生产者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规范记录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来源和名称、使用时间和用量,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防止不合格的农产品流出产地。
三、落实值班,做好应急。相关单位要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举报投诉电话应畅通,随时安排人员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件,稳定社会秩序。一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武进区农业局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