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文件
武农发[2011]05号
关于下达2010年度秋季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财政分局:
根据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预拨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示范、推进县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常财农[2010]169号)及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业局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发[2010]59号)精神,现将2010年度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经费63.78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表1,2)。资金由区财政局拨付给各镇财政分局。
该资金全部用于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补助。各镇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做到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迎接省市对该项目的检查考核。
附:1、2010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经费表
2、2010年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补助经费表
二0一一 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