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武进 区 财 政 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武财行〔2011〕39号
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促进我区和谐社会建设,现将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常财教〔2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主题词:独生子女 补助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9日印发
共印2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