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农工办
武财农〔2011〕49号
关于做好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所)、农经站:
根据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关于加快做好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和2012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常农改办[201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重点保证经济薄弱村和公益设施薄弱村必要的公益项目建设,其他全年收入超过45万元不足100万元、公益设施薄弱的村优先纳入本次申报范围(以2010年核定的村级收入数为基准)。
二、项目范围
所申报项目必须是经过民主决策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对已有政府投入或奖补的农村公益项目、未实施村民民主议事程序决定的项目、违规举债兴办的项目、2011年之前已经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1.村级议定项目。村委应在充分了解民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规划和村级经济状况,拟定2个以上的备选项目,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通过民主表决方式选定当年优先实施项目。选定申报项目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申报表、预算明细表、村民民主议事纪录等资料上报镇政府(开发区、街道)。
2.镇级初审上报。各镇政府(开发区、街道)应组织财政分局、农经站、规划、建设等部门对村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报单位是否符合范围、项目是否符合本地整体规划、民主议事程序是否规范、相关内容是否按规定公示、预算是否合理、资金能否落实到位等;各财政分局(所)要会同农经站做好对初审项目GPS定位(起始和终止位置均需定位)和原址原貌照片的拍摄工作(拍摄与定位应在同一位置)。各镇(开发区、街道)初审后将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立项申请表(纸质4份和电子格式)盖章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区财政局、农工办。
3.区级审核筛选。区财政局、农工办结合财政奖补工作具体要求、当地规划、奖补资金总量等因素对各镇(开发区、街道)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审定后上报市综改办审批。
四、申报要求
区财政局、农工办将组织对各镇申报项目真实性进行检查,如发现各镇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将取消该镇下一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资格。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财政分局、农经站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申报;审核过程要认真把关、从严要求,确保项目真实、资料准确、程序规范、群众认可。
附件:常州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立项申报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财政奖补 申报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