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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189/2011-00047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财农(2011)43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11-11-16 发布日期: 2011-1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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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武财农(2011)43号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农〔2011〕43号

 

关于推进镇财政科学化 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财政分局(所):

  现将《关于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实际,积极按要求完善相关工作,确保《意见》有效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政 管理 意见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6份

 

关于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和规范基础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提高镇财政支持发展、服务“三农”、公共保障和综合调控能力,现就推进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我区农村改革和发展大局,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牢固树立“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理念,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更好地发挥镇财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职能作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全面提升镇财政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水平。

  2、主要目标:争取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镇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镇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格局,基本建立与城乡结合型财政相适应的运作机制,实现我区镇财政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一是完善镇财政职能建设。针对“十二五”时期财政发展和改革目标要求,完善镇财政收入组织和管理职能,保障镇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需求;完善镇财政分配职能,统筹使用财政性资金;履行服务发展职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完善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促使财政监督常态化,监督方式多样化,监督过程规范化,实现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二是强化镇财政预算管理。加快推进综合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推进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库”管理作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强化各部门预算管理意识。

  三是推进镇财政基础工作规范。部署法制财政建设工作,坚持依法理财;落实镇财政内部管控制度,保障财政人员和财政资金“双安全”;严格执行总预算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落实会计人才建设三年行动纲要,规范镇域范围会计管理;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强化信息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票证、档案等管理工作,全面规范财政工作行为。

  四是深化镇财政各项改革。按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镇财政体制;加强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经营收益;加强镇级投融资管理,有效控制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严控财政支出增长。

  五是加强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以干部积分制考核为基础,建立规范的财政干部调配、交流、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镇财政人员岗位设置和职能分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镇财政机构改革,推进分局管理模式健康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良好财政形象。

  二、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财源建设

  1、加大经济扶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转型。按照市区五大产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扶持资金。围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规模倍增,做到以政策为导向,优化存量、培育增量、做大总量、提升质量,不断调优本地区产业构成。

  2、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做好土地经营文章。立足小城镇经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通过做优环境,提升土地升值空间;围绕闲置土地整合,宕口复绿,做好土地增减挂钩;利用土地储备,支持发展经营性项目;通过公开招拍出让,规范土地有偿使用行为。

  3、深化协税护税工作,加强税收综合保障。充分利用区局提供的信息,加大对小税种征收力度;通过加强信息比对,堵塞征管漏洞,实现个私税收持续增长;加强企业税源监控,杜绝本地生产经营、外地开票等现象,切实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与国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收入目标的顺利实现。

  4、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保障基层正常运转。对涉企政府性基金、规费、房地产开发教育配套费委托代征部门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实行一票统收,全额征收;按照规定范围、对象和标准征足收好土地年租金,切实保障村级经济组织利益;引进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资产性收入。

  (二)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镇财政预算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并结合各镇自身的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镇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镇财政预算的分配机制和编制程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1)科学编制收支预算。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本地区产业构成、财税政策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同时根据综合预算、公共财政预算要求,按照先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再社会事业建设支出的顺序安排年初支出预算。按预算支出额的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对人员支出、社保支出、债务利息等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时要充分考虑,足额安排。对上级政策明确规定需由镇配套的社保资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资金、产业发展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要按规定足额列入年初支出预算。

  (2)完善部门预算。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收入预算包括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资金总量控制”的办法编制,专项经费细化到明细项目。

  (3)做好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全面了解掌握财政供养情况,建立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资产、负债等数据的动态管理。

  (4)建立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要结合物价指数、耗用品种、数量、行政事业单位特点及财力情况确定定额标准,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加强项目库建设,推进项目支出预算滚动管理,做好项目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工作。

  2、预算执行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镇财政预算由镇政府负责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镇财政负责。镇财政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各项预算收入的减征、免征或缓征,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制订收入任务考核办法,强化序时要求,按月对收入任务进行考核,增强责任意识,做到应收尽收。

  (2)加强收入执行分析。重点围绕收入预算执行的特点,主要增减收因素,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纳税情况,加强收入征管工作;通过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结合企业发展前景、特点,行业优势,存在问题,分析税源结构,加强财源建设。

  (3)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支付,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支付项目。加强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掌握预算执行特点,及时发现问题,定期向区财政局和镇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监管,对擅自变更预算项目、超预算挂账、无预算支出、超序时用款等问题及时发现,督促纠正。

  (4)进一步完善财政单一账户体系。提高支付清算率和扩大财政直接支付比例,争取到2012年底,实现财政资金全部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达80%。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简化用款计划审批环节,规定审批时限,保证单位及时用款;改进清算程序,方便单位用款,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

  (5)完善财政集中收付动态监控机制。加强资金支付信息的综合分析,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反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财政资金支付制衡机制,形成用款计划申报、审核、批复,资金申请、支付、审核、复核、清算、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既相互独立,又互为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财政资金支付清算的内控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支付清算风险。

  (6)加强镇级政府采购管理。镇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肃采购纪律。

  3、预算调整。镇财政预算一经批准,依法具有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对具备预算调整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不符合调整条件的,镇财政不予受理,严格控制一般性项目经费追加。

  4、财政决算。镇财政应当及时开展年终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支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对账等基础工作。镇财政部门编制的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应当报镇政府审定,由镇政府提请镇人代会审查和批准。进一步加强决算编制管理,加大决算审核力度,不断提高决算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验和反馈,切实提高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三)内部管理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按规定设置账套,建立健全辅助核算台账。加强会计审核,杜绝使用不合法原始凭证。进一步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定时清理往来款项。认真开展账务评比工作,切实提高核算水平。针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要求,探索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简明规范的财政业务核算体系。

  2、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余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坚持日清月结制度,及时解缴现金收入,不得坐支现金。完善“一支笔”审批制度,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依据经济规模、现金业务工作量等情况合理确定现金余额限额标准,妥善保管库存现金。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撤销不合理开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加强印章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印章,强化用印管理,严禁印章保管人员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用印;建立用印资料登记备案制度,完善用印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信息网络管理。研究制订信息网络管理办法,保障网络安全运行。由专人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确保财政内部网络畅通;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妥善保管存放数据的各种介质;对外来软盘、软件坚持先检测后使用的原则,防止病毒侵入。支持“金财工程”建设,加快局域网改造,加强信息保密,安全管理,实现内外网真正意义的物理隔离。

  5、落实内部控制和牵制制度。严把审批审核关,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资金、物资,钱、账、物、印分开保管。及时核对货币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定期采取联审互查方式组织内审,确保内审质量。

  进一步加强镇财政票据、档案等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四)基本建设及债务、投融资管理

  1、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对项目的概预算、工程决算实行财政委托评审制。开发利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提高基本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对资金拨付环节的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或监理支付令拨付资金,依据评审造价预留质量保证金。

  2、加强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落实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台账。严格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程序,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的出租、处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3、加强镇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台账,全面掌握债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财政资金,安排偿付计划。强化债务统计分析,提供真实准确数据。调整债务结构,防止财政债务风险。

  (五)财政监督管理

  1、建立区镇监管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镇财政就地和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切实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对上级下达涉及镇级的支农项目,如农桥建设、涉农补贴资金、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等,要积极参与管理,协助区局做好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及监管工作。组织好各类涉农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核实和资金的发放管理,切实防止虚报冒领。

  2、强化镇财政日常监督。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参照区局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强化镇财政预算约束力。加强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指导部门(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3、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完善财政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预算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上级财政、人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探索建立财政监督直报制度,使预算管理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环节责任人均产生直接约束作用。

  (六)队伍建设

  1、落实干部积分制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不断提升考核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落实镇财政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分工,把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环节。加强督查督办,真正做到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2、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双文明”考核要求,践行财政公开承诺,努力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围绕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和新农村建设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打造“三型”机关,注重加强财政政策的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提高做好财政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增强防腐拒变能力。加强道德修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倡导廉洁、文明、务实、高效的良好风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勤政廉洁的镇财政干部队伍,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坚实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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