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农〔2011〕37号
关于下达2011年省级农村桥梁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所):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常财基层[2011]7号文件精神,我区上报的2011年度省级农村桥梁建设计划已经省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实施。现将2011年省级农桥建设任务52座及省、市、区补助资金78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将有关项目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农桥项目建设逐步推行项目法人制管理模式,各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各参建单位为工程质量责任人。
农桥建设中项目施工单位的确定应当实行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其他服务提供、材料采购等有关事项,应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农桥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按照农桥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农桥桥面净宽不得少于4米,限载不得低于5吨。必须安装桥栏杆,栏杆不得低于80厘米。在桥栏杆两侧中部设置仿宋体刻字,一侧为“江苏省农桥建设项目”,另一侧为桥名、建设年月。桥名必须采用项目库中确定的桥名,不得随意变更。桥梁两侧必须设置限载标志。
农桥建设必须实行监理制。禁止设计、施工、监理由同一单位承担。建立村民代表参与全过程监督机制,可邀请农桥建设所在村不少于2名村民代表参与。
农桥完工后,由区、镇相关部门组织联合验收。次年市有关部门组织抽查。竣工验收后,各镇应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农桥专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安排。各镇要要迅速落实农桥建设镇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乡村自筹资金,同时可采取鼓励企业出资、能人捐资和以出让桥梁冠名权等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农桥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继续实行区级财政报账。农桥竣工验收合格后,区财政将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农桥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整改至合格后方可申请支付。各财政分局(所)要严把资金关,确保把农桥建设资金用实用好。
三、完善农桥档案管理
各镇平时要注重农桥工程类及财务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农桥档案要求“一桥一本”,具体内容:(1)项目批复文件;(2)新、旧桥照片;(3)桥梁设计;(4)审核、审批文件;(5)招投标有关文件、中标书;(6)施工合同;(7)下达资金的文件、拨款凭证及支出凭证(复印件);(8)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9)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主要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12)砼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13)混凝土施工记录;(14)施工日志; (15)监理日志; (16)工程决算及审核;(17)审计报告;(18)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质量监测评定报告;(19)市、县(市)验收意见;(20)资产移交表;(21)管护责任书。
四、各财政分局(所)接到本通知后,要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每座农桥所在地的镇政府均需与区财政局签订农桥项目合同书,按照附表数据做好项目申报书和镇村配套资金承诺书(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区财政局农财科各三份)。
农桥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农办实事工程之一,各镇要充分认识农桥建设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农桥建设工作,将农桥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有效举措,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各镇要配备落实专门班子,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明确序时目标、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江苏省农桥建设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明细表(2011年)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农桥专项补助 资金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