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转发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转发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89/2011-00039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财社(2011)50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11-09-14 发布日期: 2011-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相关阅读:

转发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转发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武财社(2011)50号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财社〔2011〕50号

转发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转发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所)、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积极推进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综合改革,现将市财政局、卫生局、发改委、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联合颁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财社[201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

  行。

  一、我区债务清理核实按照省、市规定分为三个阶段:9月15日-9月20日为基层清理阶段、9月21日-9月24日抽查核实三个阶段,9月25日-9月26日为汇总上报阶段。

  二、债务清理主要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省、市要求认真实施清理,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区政府组织财政、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填报的债务情况全面核实,逐家、逐项、逐笔审查,着重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形成汇总报表资料,报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严肃认真、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规范操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可靠。

  附件:《转发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二Ο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卫生 债务 清理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6日印发

  共印50份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