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武 进 区 财 政 局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农工办
武财农〔2011〕21号
关于下达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财政分局、经管站:
根据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常农改办〔2011〕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各镇接通知后,要及时将项目落实到相关村并督促项目所在村要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力争于7月30日前完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各村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算一经公示,原则上不得调整;项目的招投标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项目实施时,要向社会公开具体的建筑规格,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完工后,各镇要及时组织做好项目验收,要完善项目验收制度,将群众的评议意见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决算审计的责任制,杜绝虚编决算、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等违规行为。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村应根据预算情况认真落实相应资金,并按项目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项目资金采取镇财政报账制,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村和承建单位向镇财政分局提出拨付申请,奖补资金实行直接支付。
三、加强项目公示管理。各村要将村民议事立项、预算招标、中标签约、项目进展、验收决算等五个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村民议事内容、预算、招投标结果、决算和审计报告等方面,通过村务公开栏或其他形式进行公示(保留相关影像资料并存档备查),让群众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奖补项目竣工后,要在项目所在地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标识牌号按项目表序号(见附件2)。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财政分局、经管站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武财农[2010]2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部门配合,切实把这项实事工程做好、做实。
附件:1、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表
2、常州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标识牌(参照格式)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益事业 财政奖补 项目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