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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89/2011-00011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财预〔2011〕3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11-03-10 发布日期: 2011-03-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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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武财预〔2011〕3号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预[2011]3号

 

关于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规范财政收支活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区开展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区级预算单位2010年度部门预算及调整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支出编制情况。重点检查支出编报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各预算单位是否按照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如实反映本单位支出需求,有无虚报支出、多列支出的问题;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的基础数据是否真实、合法,包括单位实有人数、房屋建筑物面积、机动车数量情况等基础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开支范围测算支出。

  (二)支出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及调整预算内容,有无违反规定提高单位开支标准的情况;项目支出的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挤占和挪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及服务,是否按照采购品目全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无隐瞒预算或无预算采购行为,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

  二、检查时间和方法

  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财政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3月中旬~3月底,由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内容组织自查。各单位应将自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自查出的问题及具体的整改意见,形成自查报告,随自查表(格式附后)一并于3月底前报财政局预算科。

  (二)重点检查阶段。自4月初开始,财政部门将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情况,选择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整改阶段。在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

  三、检查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指定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被查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主动提供检查所需材料。

  (二)自查工作要求全面、深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客观地反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予以纠正。

  (三)监督检查工作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不认真,或有问题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附件:1、2010年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自查表

  2、公用经费支出明细表

  3、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预算 检查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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