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文件
常武司字[2011]12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司法所(办),局机关各科、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武进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和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区司法局制定了《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向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作好汇报,争取支持,并抓紧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信息化 实施意见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
(共印40份)
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以及《常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武政办发[2010]87号《转发区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就2011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司法行政系统的中心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加强和改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和体制的全面创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全面深化。
二、目标任务
2011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是:网络建设逐步理顺,硬件建设继续提升,软件建设整合完善,保障工作坚强有力,日常工作规范有序。
三、主要工作
(一)综合工作方面
1、切实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研究我局2011年度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就网络建设、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保障工作、日常工作中已经排查出来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逐项明确发展方向和改进意见。
2、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在司法所(办)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强化信息化建设有关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力度。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专项考核办法,对各所(办)信息化建设有关的“硬件装备、数据录入、远程对接、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网络建设方面
3、逐步整合内外网络。按照“既要尽力呼应上级要求、又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指导思想,就“改进省、市、区三级软件的登录方式”、“业务软件统一在内网运行”等事项,积极向市局和省厅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硬件建设方面
4、增配内网专用电脑。司法所(办)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必须配备内网专用电脑。除工作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的司法所(办)外,每所配备内网专用电脑的数量原则上不能少于4台,司法所(办)负责人、内勤、社区矫正业务骨干、纠纷调处业务骨干各1台。
5、用好远程调解设备。已经配备远程调解(暨视频会议)设备的司法所,要切实加强日常应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操作技能,为适时全面推开此项工作奠定基础、积累经验,逐步实现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和业务指导的主要形式从“现场”到“远程”的转变。
6、提升区级装备水平。结合局机关法律服务中心二楼改造,对法律服务中心一楼演示大厅、办公楼三楼远程指挥中心(暨区级远程调解室)、办公楼五楼视频会议主会场等展示我局信息化建设成果的重要场所,进行必要的功能整合和硬件提升。
(四)软件建设方面
7、灵活应用上级软件。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正式发文要求应用的软件,力求全面运行到位。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条线要求应用但明显不够成熟的软件,原则上仅限区局业务科室试用,暂不推行到司法所(办),尽可能地减轻基层不必要的工作负担。
8、深入研究上级软件。对于正在应用和试用的上级软件,各司法所(办)、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切实加强实际操作和深度研究。对于上级正在开发过程中的软件,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加强与省厅、市局对口部门的联系,力求尽早取得有关软件的试用版本并全面熟悉其原理和内容,重点比较上级软件与我局已经自行开发同类软件的异同,提出修改、完善或整合的具体意见。
9、分步优化区级软件。鉴于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近期已经或正在开发一批业务软件,部分已经正式投用,因此要对我局自行开发软件进行重新定位:视上级软件的具体内容,对我局自行开发的《武进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系统》软件内容进行较大规模的删繁就简,使之成为省厅、市局软件系统的有益补充。
(五)保障工作方面
10、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编制并落实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年度预算方案。研究制定司法所(办)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指导意见。加大与薄弱乡镇主要领导的沟通协调力度。
11、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信息化建设的各项配套制度经局务会正式讨论通过并付诸实施。制度执行的重点是:远程值班制度,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录入制度。
12、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司法所(办)、局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带头使用信息系统并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操作技能。进一步配齐配强司法所(办)信息化操作人员。各司法所(办)社区矫正、纠纷调处业务骨干尽可能自行直接操作信息系统。局信息办和各业务科室信息化操作员对上述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指导。
(六)日常工作方面
13、优化信息录入工作。由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分别制定各业务条线信息录入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可行。通过强化和优化信息录入工作,全面建成各个专项业务信息数据库,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分析研判、检查考评和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
14、启动远程值班工作。各业务科室按照局远程指挥中心轮流值班制度的要求,运用业已建成的远程调解(暨视频会议)系统,对有关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进行远程督查和远程指导。
15、规范接待演示工作。就此项工作形成明确具体的会议纪要,按照来局视察考察人员的不同层次和类型,采取有所区别的接待方案和演示分工。局机关副楼四个“中心”的人员办公、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