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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1-001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11〕130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1-12-01 发布日期: 2011-1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做好2011年度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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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
武住建发〔2011〕130号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1〕130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

局属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三个武进”建设的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克难求进,扎实工作,确保了全区城乡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创新、创优、创先的“三创”精神,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现将2011年度先进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

  1、星级科(室)

  (1)任务完成好。能按照年初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队伍建设好。干群关系融洽,团结协作,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优良;

  (3)教育宣传好。能坚持正常学习例会制度,及时做好各类宣传及信息上报工作;

  (4)服务社会好。能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立足本职,为民服务;

  (5)廉政建设好。能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6)基础工作好。能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和有关制度要求,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2、事业单位

  (1)目标任务完成圆满。能按年初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扎实抓好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内部管理正规有序。能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规定,严格执行用工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落实;

  (4)基础工作扎实稳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重视工作调研,宣传教育工作到位,日常工作、生活有序;

  (5)服务社会周到热情。能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坚持为人民服务,认真接待、热情答复来访群众;

  (6)依法行政规范有序。依法规范办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确保“三合一”网络平台正常运行,强化普法宣传与综治工作,做到依法办事,合法行政,无行政投诉。

  3、直属企业

  (1)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年度经营和销售任务及年度上交管理费目标;

  (2)党建工作规范有效。坚持“三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成绩突出,单位整体面貌好,风气正;

  (3)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年无生产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工作和生活秩序良好,无违法违纪现象;

  (4)严格执行用工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依法用工,无拖欠工资薪酬现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按规定实施;

  (5)坚持依法经营服务社会。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及时妥善处理业主、客户和员工的各类诉求,无不良社会反映。

  (二)先进集体

  (1)坚持“三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成绩突出,单位整体面貌好、风气正;

  (2)全面或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的各项责任(承包)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起到核心带头作用,团结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好;

  (4)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全年无生产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工作和生产秩序良好;

  (5)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综合治理符合上级要求,无刑事犯罪、计划外生育、民事纠纷等现象。

  (三)先进工作者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2)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贡献的;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

  (5)工作中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和集体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6)热情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成绩优良,得到基层和群众赞扬的;

  (7)有其它突出表现,受到上级肯定和群众赞扬的。

  (四)先进生产者

  (1)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超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2)重视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无质量安全事故,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3)技术熟练,钻研业务,创新创优,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4)爱护集体利益,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使单位和群众利益免遭损失。

  二、评先工作的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集体研究,严格按标准上报。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先进名单由局分管领导审定后上报。机关星级科(室)、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将结合局系统双文明考核进行。

  2、报住建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从本单位表彰的先进中产生。

  3、上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

  4、各单位在年终总结的基础上,评出先进,登记表请在2012年1月5日前报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86310402。

  附件:一.局机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二.局属国有企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三.系统企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四.先进单位(集体)登记表

        五.先进工作(生产者)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先进 评比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建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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