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1〕115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双文明建设考核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局属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区住建系统双文明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武住建发〔2011〕19号)文件精神,年底将对局属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双文明建设工作进行集中考核,为切实做好考核准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被考核部门(单位)对照《局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汇编》(蓝皮书)要求及双文明考核相关评分标准,对各自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目标,请于11月底前提前完成相关调整手续以备核查。其中一般目标调整,需进行书面说明,并经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涉及区下达的目标调整,需进行书面说明,并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认可。
2、被考核部门(单位)对照《局2011年工作目标任务汇编》(蓝皮书)赋予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双文明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逐条逐项对完成和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描述和自评赋分。各部门(单位)报送的自评总结材料必须对考核所涉及的各项内容逐条进行详细的总结描述,包括完成和进展情况、完成的基础数据、所产生的效果和影响、相关可核查的印证内容、未完成的内容及原因,未完成所扣分值,同时进行该条考核内容的自评赋分。考核自评总结材料及自评赋分表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并盖印后一式八份,请于11月22日前报送给本部门(单位)所对应的考核扎口科室(对应扎口科室见武住建发〔2011〕19号文附表1)。
3、被考核部门(单位)同时整理汇总、健全完善相关被考核内容所涉及的台账和印证资料,以供局考核小组集中现场考核时核查,确保考核时有据可查、公平公正。被考核部门(单位)具有荣誉附加分情形的,请整理相关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以备登记汇总;具有特别附加分情形的,请整理相关材料以备申报。
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双文明 考核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