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建管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我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通知》(常建〔2011〕131号)及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评价标准转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推进 绿色施工 通知 抄送:市安监站。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