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1]65号
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建管所、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同时又临近区党代会召开及常州市文明城市创建,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势头,根据区安委会的会议精神,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对全区在建工程进行隐患排查。为加强领导,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区住建局成立“武进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方根(局 长) 副组长:张建明(副局长) 吴元明(副局长) 缪冬生(副局长) 张征宇(副局长) 何雪峰(副局长) 组 员:王贵根(建工科科长) 鲁 东(公用事业科科长、燃气管理处主任) 万听良(市政公用事业处书记) 马 竣(建设科科长) 汪建军(拆迁办主任) 周 强(建管处主任) 罗玉蕴(质监站站长) 包文晖(安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工科。 二、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管所务必高度重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并组织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个不漏。检查的重点是工程有无按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有正规设计单位设计的工程图纸,是否存在无(超)资质施工单位承包施工,有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问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是否报批以及高支模、深基坑、机械设备、消防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等。对查出的严重违反基建程序、无设计、无资质施工、无质量安全监督的工程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有关情况于7月5日前上报区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联系电话:86312535。 三、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投入,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严格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有效落实安全施工防护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区住建局将结合正在进行的第二季度拉网式大检查,加大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书面通报。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一方稳定尽职尽责。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建设领域 安全隐患 紧急通知 抄送:区安委会。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6月2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