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1]57号
关于印发住建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常武普法[2011]3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现将《住建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建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计划》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法治 活动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印发
住建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计划 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而法治必须以法治文化作为支柱。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既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的重要课题。为了推进法治武进建设,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区文广新局决定,2011年5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我局根据活动要求,制定如下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法治武进”“平安武进”“幸福武进”建设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 二、 主要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住建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各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化。 2、加强阵地建设。局机关要以《建设风采》政策法规栏目为平台,及时传递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新动向;充分利用局机关阅览室这一载体,进一步扩充法律书籍的收藏数量;要以法律故事、法治视频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自行开辟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法治建设阵地。 3、创新活动形式。通过组织开展书法、剪纸、漫画、篆刻、摄影、故事等作品的征集或比赛,把法制宣传融入传统艺术,用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4、抓好咨询服务。一是聘请专家举办法制讲座,结合当前形式和社会热点问题以案释法,加深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二是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让群众接受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制教育。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对照以上活动内容,拟定本部门活动计划(6月15日前报至政策法规科),把“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作为“六五”普法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推动全局法制文化建设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