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1]39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住建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武建指[2011]4号关于印发《武进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的通知要求,依据我局职责,结合城市长效管理,按照科室职能,现将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 请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分工职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创建工作,将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列出时间进度表,明确责任人,逐条逐项对照落实。对于达标的项目,要加以巩固提高;对于不达标的项目,要加大整改力度,限期完成。此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列入局2011年度双文明考核,对创建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丢分失职的,取消该单位及主要领导的评优评先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局创建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定期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按照责任分解的要求进行检查测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确保我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武进区住建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文明城市 创建 责任分解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