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民防局文件
武防〔2011〕10号
武进区民防局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
各办、科、所:
根据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现对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确保我局不失分,力争得高分。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重点窗口的环境整治。市民广场是武进对外的重要窗口,也是民防的重要形象。要加强市民广场的环境治理,做到绿化管养、保洁卫生到位,器材设备无缺损,加大巡查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强本局自建项目使用单位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检查监督。
(二)抓好重点项目的建设管理。加强中防花园商贸城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上半年完成主体,下半年投入使用。同时,加强本局自建工程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指导、监督、管理。
(三)抓好重点活动的开展落实。认真落实好“文明社区大家建,创先争优我带头”、文明出行、“双政三零”竞赛、“勤廉双优,幸福武进”、道德讲堂建设等各类活动,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道德素养,树立民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翁浩明同志为组长,余志华、张学技、彭建新、许晓忠同志为副组长,办、科、所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建新同志兼任主任,史红金同志为副主任。
四、有关要求:
1、要确保实现我局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不失分、得高分的总体目标,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人员合力抓。
2、全体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创建工作之中,做到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自主解决。要周密部署,排出问题,并高标准、严要求,从快认真解决到位。
3、要注重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有机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考核。
附:武进区民防局创建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武进区民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
武进区民防局创建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内容
责任人
1
加强市民广场的环境治理,做到绿化管养、保洁卫生到位,器材设备无缺损,加大巡查力度,营造整洁优美的良好环境。同时,加强本局自建项目使用单位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检查监督。
余志华
2
做好花园街人防(停车)工程投入使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为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发挥作用。
3
加强中防花园商贸城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上半年主体结构封顶,下半年投入使用。同时,加强本局自建工程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指导、监督、管理。
张学技
4
认真落实好“文明社区大家建,创先争优我带头”、文明出行、“双政三零”竞赛、“勤廉双优,幸福武进”、道德讲堂建设等各类活动,努力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文明道德素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树立民防部门的良好形象。
彭建新
5
做好花园街人防(停车)工程管理用房管理工作
许晓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