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区住建局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1-00035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11〕28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1-03-18 发布日期: 2011-04-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印发武进区住建局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武进区住建局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住建发〔2011〕28号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1]28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住建局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住建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财务管理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
                        

武进区住建局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一、合理使用基建经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财经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2、严格监督基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资金来源和资金拨付情况,认真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记账、报账工作。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真实、账目清晰;
  3、基建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保护建设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履行会计手续,建设资金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切开支必须由局长审批后方可支付。
  5、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财经制度,不真实和不符合基建开支范围与标准的票据一律拒绝支付;
  6、发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基建财务人员均有权拒绝办理工程款拨付手续:
  (1)收款单位与合同签证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2)未按合同规定超工程进度或未到合同支付时间支付的;
  (3)工程施工或验收中发现重大问题的;
  (4)无工程保修承诺书而要求支付质保金的;
二、规范工程款的支付程序
  1、各项工程开工前需将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交局财务科,无合同、无协议的项目,财务科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同时财务科专人负责每一工程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实施基建项目管理软件后由各责任部门按数字化、信息化管理要求,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2、工程款审批程序:
  (1)由项目责任部门提供工程进度;
  (2)由项目责任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付款办法,并按统一格式提出付款申请(详见建设项目拨款审批表);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支付;
  (3)局财务科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审核;
  (4)财务审核后交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
  (5)财务人员根据上述审批程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6)财务人员根据付款情况实时编制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表。
三、严格基建工程合同管理
  1、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基建财务人员须熟悉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
  3、严格按合同办事。
四、加强基建财务人员的管理
  1、基建财务工作必须密切联系基建工作实际,确保基建财务工作应达到的深度,使基建财务管理发挥对基建工程的有效控制;
  2、基建财务人员要增强服务意识,掌握各种与基建财务有关的资料和实际情况,力争做到跟踪到位、服务到位、管理到位、控制到位,提高投资效益;
  3、基建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建设项目成本分析,督促各责任部门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及时核对各施工队伍经济往来。
五、及时进行基建项目竣工决算
  1、基建项目竣工时,财务部门应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工程概算、项目立项批复;招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决算审计报告等有关资料,各责任部门应及时提供。
  注1:项目责任部门包括:市政处、建设科、拆迁办、安置办建设项目拨款审批表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