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1]11号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局属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平时管理,客观准确地综合评鉴机关工作人员德才表现,更好地发挥考核激励作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方根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办主任李媛、人教科科长周荣明、纪监室工作人员朱琪三位同志组成。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由区委管理的局领导班子成员除外)。 三、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全体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态度、职业道德、诚信和谐、思想境界、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政治素质和品德操行。 能: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即掌握政策水平、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处理问题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勤: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发挥创造性和积极性以及出勤情况。 绩: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工作的时限、质量、数量及产生的社会效果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考核标准 参照《武进区住建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平时考核主要采取个人平时记实、季度自评、分管领导评鉴、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的方式进行,实行统一考核表式,一人一表,一年一档。 (一)平时纪实 由机关工作人员本人如实填写统一印制的《考核手册》。《考核手册》主要填写月度工作计划、每周工作纪实、每日工作记事。重点记载本人完成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数量及学习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对未完成的工作要分析主客观原因。 (二)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由考核领导小组对本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具体按下列步骤程序进行。 1、自评。机关工作人员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实事求是地确定季度考核分数并作出自我评估意见。 2、分管领导评鉴。分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服务对象)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对象平时记实等情况,结合个人自评,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对象季度考核得分,并写出评鉴意见。科(室)成员由科(室)负责人评鉴、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评鉴。 3、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局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对象的得分及分管领导的评鉴意见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季度考核得分及等次并反馈给个人。 季度考核等次评定标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一般”(60-79分)、“差”(60分以下)。 六、确定年度考核得分 年终由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季度平时考核得分测算平均值,确定当年度平时考核得分。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平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其平时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 (二)平时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人员,其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 (三)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当年度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对连续两年单位平时考核得分最后一位的人员实行待岗制度,待岗期为半年。待岗期间待岗人员发放基本工资和生活性津贴,由局安排辅助性工作岗位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待岗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局安排重新上岗。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武进区住建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机关 考核 通知 抄送: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