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武政发[2000]87号)及《武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武进中医医院金鸡社区卫生服务站、武进中医医院湾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个单位为我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请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单位按规定及时做好医保业务开通的各类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医疗保险 定点机构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