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2011年度各镇、开发区科技创新目标考核细则
各镇科技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
为调动各镇、开发区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全区科技创新能力,确保全面完成全区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为区委、区政府实施《关于2011年“两区两湖一城一园”目标考核的意见》(武发[2011]106号)和《关于2011年镇目标考核奖励的意见》(武发[2011]107号)提供考核依据,现就2011年度各镇(开发区)科技创新考核细则及测算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区科学发展考核
(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以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省口径)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比重为考核数据;(2)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以大中型企业R&D经费投入数占大中型企业销售收入比重为考核数
据;(3)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占工业投入比重:以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占工业投入比重为考核数据;(4)新增高新技术企业个数及高新技术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以当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及高新技术企业累计数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为考核数据(开发区此项不考核);(5)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以亿元GDP专利授权数和发明专利申请数为考核数据。
以上各考核项目,达到全区平均值得基本分,每增减5%相应加减0.5分。
二、区重点工作考核
(1)R&D投入占GDP比重:以全社会R&D经费投入数占GDP比重为考核数据;(2)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按照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12项总体指标,根据“四大专题园”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以实际完成情况为考核依据(此项只考核开发区)。
三、区单项考核的相关考核细则
创新投入奖考核中,“区下达的科技创新目标任务”以区下达的大中型企业R&D经费投入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省口径)指标(参见附表)为科技创新考核依据。
各镇考核时,该项总分为10分,两项指标基本分均为5分,完成各项指标值,该项得基本分,超额或未完成指标值,按实际超额或未完成指标值的比例相应计分。开发区考核时,两项指标均完成区下达指标,视为“完成区下达的科技创新目标任务”。
四、数据来源
大中型企业R&D经费投入数、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占工业投入比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有关数据以统计局数据为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专利授权数、发明专利申请数以科技局数据为准。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