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民政局
关于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开发区、街道)民政科、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和省民政厅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区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职责、明确服务要求,以党建水平的提升,带动民生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步提升,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的职能作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深入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主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困难群众的迫切要求、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全力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忠实履行“保障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工作职能,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认真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大力兴办惠民实事,着力破解群众急盼、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树立先进典型,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真切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真正将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三、主要内容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以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关系为重点,以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为关键,以激发争创动力、建立长效机制为根本,结合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效能建设、“三型机关”建设等有效载体,进一步整合资源、丰富内涵、创新方式、增强实效。
(一)公开服务承诺。围绕满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突出抓好惠民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将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不让该推进的工作受到延误,不让该处理的事情受到积压,不让服务对象受到冷落,不让差错在自己工作中发生,不让民政形象受到影响。承诺内容要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
(二)加强素质培训。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加强党性修养、职业道德和思想作风建设,提升民政服务品质,将惠民服务贯穿于主题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工作技能学习,提高服务能力,增强与群众沟通、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加强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统一窗口形象、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三)开展服务竞赛。不断丰富党建活动的形式,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准,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满意窗口、示范岗位等争创活动,进一步展现党员干部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主题实践活动要与民政系统内部开展的服务竞赛互相衔接、系统推进。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社区服务、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地名服务等民政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
(四)组织社会评议。坚持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向测评与社会调查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与行风建设相结合,组织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拓宽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认真抓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整改,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五)评选表彰先进。对“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群众满意窗口单位进行评选表彰。完善评比考核和表彰激励办法,把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的认可度。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时间步骤
全区民政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找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以下时间步骤,扎实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为全面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5月至2012年二季度)。
全区民政系统要结合实际,制定明确、具体、有操作性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各具特色的争创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建立基层服务窗口联系点,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开展评议,总结点上经验,指导面上工作,使争创活动扎实有效推进。要着力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强化规范、优质服务,努力形成人人为服务对象做好事、办实事的良好风尚和氛围。区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通过汇报交流、现场观摩、督促指导等多种形式,推动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三)评议表彰阶段(2012年三季度)。坚持将党员自评与群众评议结合起来,做好评议表彰工作。2012年党的十八大前,在创先争优活动专题表彰中,要对活动中涌现的一批群众满意的窗口单位进行集中表彰。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又好又快推进“三个武进”建设的生动实践。 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持久开展。
五、工作要求
全区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将“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精心谋划。大力开展“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是推动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的有力抓手,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谋划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适应群众需求,增强服务意识,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贴近实际,分类指导。全区民政系统要根据不同窗口单位的职责任务、不同岗位党员的工作特点、不同服务对象的服务要求,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落实具体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群众意见较大的窗口服务单位的督促指导,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整改,提高整体服务质量。要按照有利于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与、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科学设计、合理安排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容、方式和载体,鼓励支持基层单位大胆实践、探索创新,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切合实际、富有活力、有序推进。
(三)协同推进,党群共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是对党内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化和拓展。要通过党员带群众、党内带党外、组织带社会,在党内外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深厚氛围,把创先争优作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共同追求。要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促进工青妇组织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群组织要主动对接,推动党内争创活动与群团争创活动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形成党群互动、协同推进的生动局面。
(四)树立典型,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台、报刊、网络、宣传橱窗、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引导。《武进民政》杂志、武进民政网作为宣传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阵地,要积极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要及时总结主题实践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选树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五)统筹兼顾,注重实效。要妥善处理好“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主题实践活动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和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和强大动力,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严格遵循活动的时间步骤,把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力求贴近实际,简便易行,把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工作上来,真正让党员受教育、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党心暖民心 满意在民政 实施意见
抄送:常州市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级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