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发规〔2011〕119号
武 财 行〔2011〕 35号
关于下达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经费指标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镇(开发区)财政分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现将2011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经费指标下达给你们,标准为小学120元/生*年,初中160元/生*年。该项经费列各校2011年度“2050999其他教育非附加安排的支出”预算指出指标。各镇要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专项用于学校的校舍维修,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平调、挪用校舍维修专项资金。
2011年12月8日
主题词:校舍维修 经费 通知
录入:潘一沁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