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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1-00253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办(2011)51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1-12-07 发布日期: 2011-1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部署加强武进区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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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武教办(2011)51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11〕51号

  关于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构建我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为做好我区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教育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信息化健康安全发展,结合我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反馈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充分认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全区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宣传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高教育信息系统安全意识,落实教育信息等级保护工作要求,积极参与信息安全相关培训,确保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教育信息系统健康运行,保证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等级保护工作

  落实国家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设的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教育系统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行信息安全普及宣传教育,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加强信息安全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三、建立长效机制,将等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一)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培训信息安全技术队伍

  各中小学要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负责人,落实经办人责任,规范管理流程,为全面开展教育信息等级保护工作打好基础。

  (二)切实做好定级备案工作

  各中小学要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主管或运营的教育信息系统网站进行安全定级和备案。对于仍未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的单位,要在2012年3月31日以前完成定级备案;已定级备案但仍未进行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的单位,要在2012年6月30日以前完成相关工作。

  (三)定期测评与自查,及时整改

  各中小学要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一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二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每年11月底前学校上报本单位年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自查情况。

  根据评测和自查的结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系统,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在第二年4 月前完成整改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年12月7日

 

主题词:教育 信息安全 等级保护 整改 通知

录入:汪琳琳 校对:汪琳琳 网发学校 共印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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