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人〔2011〕131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申请人: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依法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11〕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2月初开展2012年度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与范围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员和在武进高校(常州大学城)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申请种类及学历要求
依照认定权限,我区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为: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见附件3,须附学业成绩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工作安排
1.咨询与报名(2011年11月底-12月初)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1年11月底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 86508305、86310892。
申请者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以下报名:
(1)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报名;(2)普通话培训、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4日—6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
报名时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和费用: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②照片:报名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者,必须提供2张2寸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报名参加普通话培训、考试者,必须现场采集本人数码照片,他人不得代报。③交费: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费72元/人/门,考试费32元/人/门;普通话培训、考试费120元/人,教材费每本16元。
2012年2月25日(周六),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考前一周到武进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3月21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2.申请前准备(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初)
(1)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2)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应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3)复印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材料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类似学历均应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较早的人员如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思想品德鉴定(见附件5)。在职人员的证明由其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并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少一个月);非在职人员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级人民政府提供;应届毕业生的证明由所在毕业学校院系的党组织提供。
(5)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2012年3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见武进教育信息网“文件通知”栏通知)。
3.网上报名(2012年3月22日—4月1日)。具体要求届时见武进教育信息网“文件通知”栏通知。
申请人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或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4.现场审核确认受理(2012年4月11日—13日)。具体要求届时见武进教育信息网“文件通知”栏通知。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2年4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要求届时见武进教育信息网“文件通知”栏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五年及以上、所学专业与拟申请的教师资格专业不对口的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命题。
6.资格认定(2012年5月中旬)。5月下旬,上网公布认定结果。
7.证书发放(2012年6月上旬)。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武进区教育局将通过武进教育信息网“文件通知”栏公布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信息。如:体检、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证书发放等时间要求,请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及时关注,不再另行告知。
2.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和没有学过与申请的教师资格相适应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人,均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通过江苏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可在江苏省内学习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和考试,考试成绩在全省认可。
3.普通话要求。未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均应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学科、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根据《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语〔2009〕1号)有关精神,如果在高校测试站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时间与当时在读高校学生或高校教师身份不符者,该人员所取得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在教师资格认定时不予认可。
4.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问题。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76号令)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妇科检查采取阴道口取样,不进行侵入性检查。体检时统一采用新的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5.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申请学科应在公布的学科目录(见附件1)中选择,当年只能填报一个学科。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申请小学类除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以外的其他各学科教师资格。
6. 在编在职的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见附件4)。
7.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50元/人,在2012年4月现场确认受理时收取。
8.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清凉路50弄11号)咨询、报名。
9.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文件规定,依法予以取消教师资格、3—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行政处罚直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0.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和文件参见江苏教育网。
咨询电话:86508305,86310892,86310612
附件1: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学科目录
附件2: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业成绩证明(样式)
附件4: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附件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6:教师资格认定步骤图解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年11月29日
主题词:教师 资格 认定 通告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