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11〕45号
关于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电〔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全面了解、掌握各校等级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加强我区校园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教育网络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置,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各单位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以及定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和等级测评情况。
(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建立安全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岗位和人员情况;制定具体信息安全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情况。
(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已定级备案系统是否准确;已建或新建信息系统是否存在漏定级或未定级;定级备案材料与信息系统实际是否相符合;信息系统变化后是否及时作备案变更定级备案情况。
(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包括人员管理、机房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系统运维管理、数据与信息安全管理等;信息安全设施建设和落实情况,包括防病毒、防木马、防入侵、防篡改、日志留存、行为审计及边界保护技术措施等;信息安全和技能培训情况;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等。
(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信息系统等级测评工作部署情况;选择的测评机构是否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资质条件和标准要求等情况;已开展等级测评的信息系统名称、数量情况;被测信息系统与有关标准的符合情况;对已发现被测信息系统安全隐患的数量和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自查,我局将组成检查组对部分重点学校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认真做好自查并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二)各单位在11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自查,并将自查表和检查总结材料报送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以传真方式进行自查表的报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检查总结材料的报送。
联系人: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汪琳琳
联系电话:0519-86312653
传真:0519-86318566
电子邮箱:wjedu_office@yahoo.cn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年11月10日
主题词:教育 信息安全 保护 检查 通知
录入:汪琳琳 校对:汪琳琳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