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2011〕14号
关于制订第三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意见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精神,构建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校主动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制订第三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第三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制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要任务,以形成和谐发展机制和构建现代学校文化为目的,全面思考、分析学校第一、二轮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准确把握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明晰学校发展理念和培养目标,科学规划发展项目,为我区教育新一轮发展,提升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二、规划原则
1.民主性原则。广泛发动师生、家长、社区成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制订规划,使规划能集各方智慧,体现学校发展的共同方向和愿景,并将制定规划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振奋精神的过程。
2.前瞻性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把培育和提升学校文化,丰富学校内涵作为重要任务,使规划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前瞻性。
3.可行性原则。制订规划必须尊重本校发展的历史、基础和学校发展的规律,研究家庭、社区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学校发展的要求,反映多方需求,切实可行。规划必须为目标的达成寻找到可行的方法、手段以及相应的教育资源和组织支持;要建立学校自我评估机制,加强执行规划的适时监控及调整。
4.实验性原则。新一轮学校发展倡导有个性、有品牌的学校教育,要通过寻找示范榜样,进行专题性的教育科研方式,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规划应包含学校发展关键领域和解决主要问题的科研项目。
5.特色性原则。规划应在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方面体现自身特点,同时,围绕本校重点发展的领域,针对本校发展亮点和特色品牌,创造性地进行专项设计。
6.规范性原则。为使规划能真正起到有效促进学校发展的作用,规划的制订过程,确定的目标任务须征得地方政府认同,经专家和行政评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规划的文本结构、内容及表达方式应符合规范。
三、规划结构
新一轮学校发展规划一般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学校发展背景分析,重点分析学校近三年发展优势和面临的问题、挑战和发展机遇。第二部分是学校发展理念和目标,学校发展理念和目标是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理念要符合素质教育精神,体现办学特色,明确学校发展目标、教师发展目标和学生培养目标。第三部分是学校发展的战略措施,构建推进学校改革与发展重点项目,确立统领学校发展的研究课题。第四部分是学校发展规划的保障体系,制度、管理、资源、环境等保障规划的实施。规划文本可附学年度实施计划、分项目具体实施等内容。
四、规划评审
规划评审强调尊重学校自主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以“学校论证”为主,以教育局“选样论证”为辅的多层次论证方式;先选样论证,后自主论证,通过规划的论证进一步深化对规划实施要求的认识,从而为目标的达成做好充分的准备。
五、具体要求
第三轮学校发展规划必须在学校完成第一、二轮发展规划规定的目标、任务以及进行总结性评估工作之后,2011年年底前研制完成。新一轮发展规划的时限为三年。(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
第一阶段(2011年8月——9月)制定“第三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意见”,进行制定第三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试点,开展专题培训。
第二阶段(2011年9月—11月)各校研制第三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
第三阶段(2011年11月—12月)各校要分别召开多层座谈会征求意见,然后请专家评审,最后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
第四阶段(2012年1月)各校规划上报。(交书面材料一份附专家评审意见和教代会审议意见,同时报电子稿一份,邮箱:zdfz@wjedu.net.联系电话:86307072,教育局将汇总结集或在“武进教育信息网”的“学校主动发展”栏目提供学习交流。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年9月15日
主题词:第三轮 学校 主动发展 规划 意见
录入:包丽娜 校对:郑国强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