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办〔2011〕2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进社区(村)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开展教师进社区(村)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教育服务社会功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城区各学校先行开展教师进社区(村)活动,不断推进学校资源与社区资源互动开放,积极建设社区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网络体系,为加快学习型社会和文明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教师进社区(村)工作,推动教师进社区(村)工作向乡镇全面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确保教师进社区(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按照每个社区(村)至少配备5名兼职社区(村)教师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按时推进。 1、按照就近服务原则,各学校要加强与所驻地社区(村)的沟通互动,建立结对服务关系,积极发挥学校人才优势,选派政治素质高,有一定组织活动能力,有专业特长的优秀教师进社区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学校、社区(村)、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网络,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为深入实施全员德育和社区教育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2、进社区(村)教师要联系社区(村)实际,主动担负社区(村)教育的相应职责,并配合社区(村)做好本人的考核考评工作。 3、教师进社区(村)开展活动期间,要在社区(村)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积极配合社区(村)做好以下工作:⑴做好未成年人基础台账,结合社区(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现状与要求,配合制定年度社区(村)教育工作计划;⑵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校外辅导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教育活动、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⑶做好社区(村)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评价工作,及时和学校、家庭进行沟通;⑷协助社区(村)办好社区学校、家长学校,对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教育培训活动;⑸协助社区开展其他社区教育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社区(村)教师长效工作机制 各学校要建立完善教师进社区(村)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教师的过程管理,鼓励社区教师积极为社区(村)服务。 1、要建立社区(村)教师统一管理制度,教师进社区(村)开展活动期间,接受社区(村)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要逐步形成社区(村)教师选拔制度和轮岗制度。进社区(村)工作的教师由学校根据社区(村)工作实际进行推荐,区教育局备案,原则上每年轮换一次。 3、要完善保障机制。各校要将开展教师进社区(村)活动列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并建立社区(村)教师的保障制度,对在节假日、寒暑假开展活动的社区(村)教师,由派出学校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4、要建立进社区(村)教师的考核管理制度。社区(村)负责对进社区(村)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反馈到所在学校和区教育局,并纳入教师人事档案。区教育局和学校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并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根据社区(村)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区教育的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进社区(村)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进社区(村)教师的选拔、审核和对接工作,确保教师进社区(村)活动的顺利推进,各学校要在每年6月底前将教师进社区(村)活动方案报区教育局。 2、各学校要树立大局意识。确立社会大教育和终身教育理念,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动员、沟通协调和进社区(村)教师的推荐工作,确保进社区(村)教师在暑期前全部到位,并履行工作职责。 3、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提高教师进社区(村)活动的社会知晓度,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社区(村)活动,营造浓厚的社区教育氛围,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社区教育队伍,努力扩大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大力提升居民的综合素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11年6月23日
主题词:教师 进社区(村) 活动 通知 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