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发规〔2011〕57号
关于组建教育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2007年,我区部分学校开始组建教育集团、探索集团化办学,通过几年实践,在促进校际均衡发展,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局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武进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对在全区范围内组建教育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组建教育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实施集团化办学是办学体制和管理机制的创新,是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读好书”愿望的重要途径与措施,各校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因校制宜,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实践。 二、要积极探索组建教育集团、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运作模式。集团化办学没有现成和固定模式,各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相关学校的办学历史与经验,积极探索和选择合适、高效的办学模式。既可采用内部诸资源共享、总校长负责制,也可实施以各校为理事单位的理事长负责制,更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创新构建适合自己的模式。 三、各教育集团成员的加入采取学校自愿和教育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牵头学校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主动联系相关学校组建教育集团。拟建集团的学校要充分讨论,研究制定教育集团章程,明确集团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发展目标以及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四、有关学校要向牵头学校提出加入集团书面申请,并由牵头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组建教育集团的申请报告,区教育局进行批复。本次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请于5月11日前将组建申请及集团章程等报区教育局发规科。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11年5月9日
主题词:教育集团 组建 通知 录 入:何 良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