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基〔2011〕29号
关于开展2011年省市区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学(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表彰激励优秀学生,进一步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常教基〔2011〕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区普通中学(部)开展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中学(含民办初、高中)的正式在籍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区市级推荐条件: 1.区市级三好学生: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学业和健康的身体,并分别在初中和普通高中阶段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区市三好学生条件,现任班级正副班长或正副团支部书记或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等职务。 3.区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必须从校级先进学生集体中产生。 (二)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必须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1.思想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综合素质评价达到优良等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达到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都在B级登第以上); 3.辖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两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1.学校要按照班级学生推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全校张榜公示(1周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再上报区教育局。 2.各校在推荐先进时,要严格坚持条件,认真按规定和要求办事,严把质量关,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推荐名额: 1.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按照各校学生数的一定比例下达,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各校推荐的人员要兼顾不同的年级,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集体推荐名额分配数与市级相同,各级推荐名额均不重复,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招生录取中不加分。 五、材料上报: 1.推荐的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均须填写相应的推荐表(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及汇总表(详见附件五和附件六),省市区级推荐表及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13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1209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 逾期不候。 2.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正式推荐名单的同时,应附下列材料: ⑴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 ⑵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 ⑶被班级推荐的所有学生的推荐表(校长签字)。
附件1:2011年常州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2011年江苏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2011年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4:2011年市区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附件5:2011年省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附件6:2011年市区先进学生集体推荐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11年4月2日
主题词: 中学生 优秀 推荐 通知 抄 报:常州市教育局 录入:王晓红 校对:孙雨青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