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发〔2011〕7号
关于开展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学校主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精神,全面总结学校第二轮主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做好第三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启动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武进区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规划总结性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主动发展规划总结性评估,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为依据,关注学校的发展过程、规划达成度和发展潜力,总结办学经验,发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学校发展的建议与对策,不断提升学校主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三年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有教育局统一领导,主动发展指导委员会具体指导,学校、社会、督导、行政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评价体系。主动发展指导委员会的具体组织领导见《关于调整武进区学校主动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武教发〔2011〕4号文件。 三、评估原则 1.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涵和办学绩效,不断增强主动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2.服务性原则:通过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引导学校形成自评机制,增强学校主动、和谐发展的动力和能力。 3.主体性原则:评估活动的主体是学校,评估的过程应成为学校自我完善、自谋发展、自我反思的过程。 四、评估对象 已制定和实施第二轮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幼儿园。 五、评估内容 学校主动发展规划总结性评估内容为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达成度和学校整体发展状况。确定学校主动发展示范学校、合格学校和限期整改学校三个等级以及第二届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成果。 六、评估办法 1.学校自评(4月份)。学校根据《关于开展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建立主动发展规划自评小组,小组由校级领导、部分中层干部、教师组成,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具体要求:1)自评小组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学校三年发展目标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客观的自我评价,撰写总结;2)填写《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校办学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3)填写《常州市武进区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成果申报表》(附件2);4)申报示范学校的还要填写《常州市武进区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3)(按学校数的40%评选)。其中,《常州市武进区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成果评审表》和《常州市武进区学校主动发展示范学校申报表》于4月30底前报教育局主发委办公室,其他材料到现场交流时统一上报)。 2.汇报交流(5——6月份):各校要提炼三年来的办学亮点,制作PPT交流;交流程序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含六所幼儿园一组),以片为单位进行汇报交流,汇报时间20-30分钟以内(具体交流时间、地点另定)。 3.学校互评:在现场交流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学校互评。 4.专家评委评审;聘请教育专家、知名校长评审。 5.领导审定:教育局领导根据上报评估情况,集体审定学校主动发展总结性评估的各类结果。 七、评估纪律 评估人员应认真研究学校发展规划,全面了解学校发展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进行评估。严格执行教育局关于“五个禁令”的工作纪律。 八、其它说明 1.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以积极的态度迎接评估。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明确评估要求,全面总结三年来学校规划的实施状况,充分肯定学校发展成绩,找出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2.学校主动发展规划总结性评估以三年目标达成度为主要依据,重点看学校的发展状况和取得的成果。 3.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必须围绕本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体现科学性(符合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法规)、创造性(有新意、有智慧)、可行性(符合本校实际,有具体的行动)、规范性(文字表达准确、清晰、可读)、实效性(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有成效)。优秀项目成果上报每所学校一般不超过2个。 4.对高质量完成三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经评估获示范学校荣誉的学校及学校领导班子,学校主动发展规划优秀项目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项目成果的学校教育局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常州市武进区中小学校办学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常州市武进区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优秀项目成果申报表附件3:常州市武进区第二轮学校主动发展示范学校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11年4月12日
主题词:学校 主动发展 评估 通知录入:包丽娜 校对:郑国强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