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武教督〔2011〕3号
关于转发《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细则(2011年修订稿)》的通知
各初级中学(部)、各小学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制度,规范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程序,促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健康、有序、均衡发展,现将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新修订的《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细则(2011年修订稿)》(以下简称《细则》)转发至各校。《方案》和《细则》是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规范办学行为,评估办学水平的主要依据;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推进素质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希各校认真学习,明确要求并贯彻执行。
附件1: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附件2: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细则
常 州 市 武 进 区 教 育 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1年3月21日
主题词:转发 教育督导 方案 细则 通知 录入:赵中伟 校对:王荀慧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