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办〔2011〕14号
关于印发《2011年武进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文明行车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2011年武进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文明行车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武进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文明行车专项整治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2011年3月28日
主题词:学生接送车辆 安全 整治 方案 通知抄 送: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2011年武进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文明行车专项整治方案
为巩固深化2010年全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文明行车集中整治成果,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实施,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面预防学生接送车辆交通事故,确保全区学校安全稳定,现制定2011年我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文明行车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统领,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以省、市、区三级《校车管理规定》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为依据,从促进校园和谐发展,关心学生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员文明行车的意识,提升学生接送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预防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确保我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掌握接送学生车辆基本状况和交通线路的基本情况,联同公安交巡警和交运部门进行集中整治。根据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出行需求,进一步落实接送学生车辆资源,坚决取缔未纳入教育行政主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管的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进一步完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的责任体系,增强驾驶人员的文明行车意识,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学生接送车辆存在的交通隐患,确保接送学生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 1、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我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文明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工作。 2、有条件的学校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纳入正常教育计划,并明确课时要求。 3、各学校、幼儿园要采取“讲一次交通安全课”、“开一次主题班会” 和“开展一次专题宣传”等形式,向中小学生、幼儿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安全提示,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黑车”、不乘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要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家校互动等形式,取得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5、要邀请公安交巡警人员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利用学校网络和宣传载体专题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车辆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 6、有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要组织车主和驾驶员进行一次专题交通安全文明行车的教育培训,传达我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精神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精神,进行文明行车礼仪教育,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的验审,明确交通安全文明行车的要求,确保行车安全文明。 (二)深入调查摸底,全面进行整治。 1、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营路线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查找运营沿线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联系交运、公路部门加强对邻水路段、高路基路段、涵洞、隧道、桥梁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治理工作。 2、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校门口及周边,学生上学、放学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和标志标识进行一次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整治。 3、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生上学、放学交通方式进行全面调查,掌握日常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学生人数、姓名,所乘坐车辆状况及驾驶人情况、行驶路线。对日常接送学生超过2人(含)的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要重点进行监控。对自发组织学生群接群送的车辆要坚决进行劝阻,对乘坐此类车的学生进行专题教育,通过告家长书或开家长会的形式对其家长提出安全责任承诺,对情况严重的可以采取家访形式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对劝阻无效的车辆要请交巡警部门予以坚决取缔。 4、学校、幼儿园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副校长或总务)要在每星期一早上上学和星期五下午放学时间亲自到校门口检查了解学生的接送情况,学校保安要在每天关注学生的接送情况,及时劝阻自发的群接群送的现象,最大限度消除群死群伤事故隐患。 (三)狠抓责任落实,有效实施监管。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接送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要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落实接送学生名单、行驶线路、安全监护责任人。学校分管安全的人员和保安切实要履行安全职责,有效地实施监管工作,遇有危害学生接送交通安全的隐患和苗头要及时上报,并联系交巡警人员进行处理。 (四)加强交通管控,制止违法接送。要主动联系交巡警部门以学校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上学、放学为重点时段,以超员、超速等为重点违法行为,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使用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不符合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坚决制止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接送学生车辆。在冰、雪、雾等较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要增派人员,配合交巡警全力维护学校、幼儿园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交通安全和文明行车是目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而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和文明行车则处于重中之重的位置,这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学校、幼儿园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文明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今后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尤其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成效。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问题。对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将予以通报表彰,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生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注重协调,加强协作。各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和公安、交运等部门,争取他们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相互配合,增强团结协作观念,充分发挥协同工作优势,确保交通安全文明行车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探索创新,形成长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针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模式和制度开展创新研究,积极探索运行的最佳安全模式。在学生接送车辆的敏感问题上,要严格坚持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对非法运营接送车辆要时刻监控、严厉打击;对合法的学生接送车辆要做到时刻监管,定期经常开展驾驶人员安全文明行车教育,确保学生接送安全长效。 (四)及时上报,推广经验。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把学生接送车辆运行线路的安全隐患问题于4月8日前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每月末向教育局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联系人:蒋建峰 电话:6789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