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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编制2011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1-00044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发规(2011)40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1-03-07 发布日期: 2011-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全面落实学期教育工作意见,确保全年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就编制2011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有关事项作通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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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1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武教发规(2011)40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1〕40号

关于编制2011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2011年是武进教育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启动各项改革创新工程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落实学期教育工作意见,确保全年教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编制2011年各类教育招生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招生计划。
  二、关于小学招生计划的编制
  1.各学校应认真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生源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充分挖掘办学潜力,进一步压缩非教学用房数量,确保本施教区学生入学任务的完成。
  2.各镇、各校要安排好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本区域内暂住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应由本地公办学校吸纳。
  3.为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的创建,各学校必须保证学区生源入学,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标准班额和小班化试点。
  三、关于初中招生计划的编制
  各初中(含完全中学)在编制本校初中招生计划时,应根据学校实际办学能力和施教区生源情况,充分挖掘办学潜力,继续做好吸纳本地区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严格控制班级学生数。具备条件的学校应逐步推行标准班额和小班化试点。
  四、关于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编制
  1.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其招生计划可单列并附合作协议等相关资料。
  2.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仍按2010年标准执行。
  3.2011年中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2010年市下达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各职业学校要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适应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低碳经济发展等对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新要求,加快专业调整和升级。各校专业设置必须按《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实行规范化,新设专业按规定要求实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查备案制度。
  五、招生计划报送的时间
  各校将有关表格填好(盖章)报区教育局发规科,并于3月1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


附件1: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调查表(表式)1—5
附件2: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表(表式)
附件3: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表式)
附件4:2011年普通初级中学招生计划表(表式)
附件5:2011年普通小学招生计划表(表式)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1年3月7日

 

主题词:招生  计划  编制  通知                        
录入:何  良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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