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武教督[2011]1号 关于对镇级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镇级社区教育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武政办发【2010】14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镇级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对象 全区各镇级社区教育中心。凡在2010年接受过省、市级创建项目评估验收的单位,免于本年度的督导考核。 二、督导考核安排 1、镇级社区教育中心自查。各镇级社区教育中心于2011年1月上旬完成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和自查考核得分表。 2、区级督导考核。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会同教育部门于2011年1月中下旬开展区级督导考核。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每个镇级社区教育中心督导考核的时间为半天。区级督导考核采取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级社区教育中心要认真总结本地区社区教育工作,要通过本次督导考核,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努力提升实施社区教育工作的水平。 2、认真自查。各镇级社区教育中心要对照《武进区镇(街道)社区教育工作考核表》,逐条评析,并在此基础上给出自评分。 3、积极迎检。各镇级社区教育中心要按时完成本次督导考核的相关工作,本着常态和实事求是的作风,积极迎接区级督导考核。本次督导考核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型做法,我们将予以推广,以带动和促进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关于印发武进区镇级社区教育工作考核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1年1月4日
主题词: 社区教育 督导考核 通知 抄 送: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录入:王乃鹏 核对:王乃鹏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