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1〕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机电排灌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机电排灌设施(包括排涝站、电灌站、排灌结合站和配套渠系,下同)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效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全区机电排灌设施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管理要求。各镇(街道)机电排灌设施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围绕站容站貌整洁、机电设施完好、日常运行正常的总体要求,各管理主体要积极推行“五个一”工作制度,即成立一套管理班子,制订一套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一本管理台账,落实一支管理队伍,设立一块公示牌。
二、完善管理机制。各镇(街道)要在原有机电灌排设施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发扬好的做法,探索新的举措,逐步建立镇(街道)机电排灌设施管护工作社会化、专业化的管护工作长效机制。积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选择责任心强、懂机电技术的人员,组成管理队伍,将管理效果与报酬挂钩,明确任务,强化管理,加强督查,定期考核,真正把长效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地要落实机电排灌设施专项管护资金,严格使用。管护资金来源按照分级筹集,分级使用的原则,由区、镇、村三级进行筹集。区对考核验收合格的排灌站由水利局、财政局下拨兑现机电排灌设施长效管护专项经费到各镇(街道)。严格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支出环节,做到专款专用,并每年进行一次审计。
四、加强考核督查。区水利局将根据各镇(街道)机电排灌设施长效管护年度实施任务,以镇(街道)为单位进行每年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各镇(街道)水利站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对照考核细则,逐月进行检查,做到一级考核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区水利局将检查结果与管护经费相挂钩。
附件:1.
2.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机电设施△ 管理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