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1〕112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
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武进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对“地沟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强化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1〕12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目标,杜绝非法制售和使用“地沟油”现象的发生
非法加工销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是当前食品安全领域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一些违法犯罪分子见利忘义,从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收集餐厨废弃物,加工提炼“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社会舆论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专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全面排查摸清有关情况,以最严厉的措施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坚决杜绝非法制售和使用“地沟油”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在专项工作中,要突出源头整治,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链条中掏捞、粗炼、收购转运、深加工、批发、销售等各个环节,多管齐下排查梳理线索,全面取缔非法制售窝点,追根溯源查清犯罪链条,彻底摧毁生产销售网络;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粮油批发市场以及食用油、食品和其他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检查、突击检查和检验检测,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的行为,确保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要利用科技手段,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问题。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拉网检查,全面取缔非法加工黑窝点。公安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分区分片包干负责,全面清理取缔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作坊、黑窝点。对排查发现的线索要逐一甄别,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组织专门力量明查暗访、蹲守跟踪,有效掌握、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摸清产品销售去向及下游企业,迅速捣毁炼制存贮窝点,并同步展开后续的案件侦办工作。
2.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排放行为。认真贯彻《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0号),研究制定本地区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城管、商务、卫生等相关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等制度,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设施,不断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污水管道,禁止交由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单位及个人处理,依法严惩违规单位。进一步加大对禽畜屠宰、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残渣油脂的监管力度,严防流入食用油生产加工和使用环节。
3.加强监督巡查,强化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监管。城管等部门要抓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转运的规范化管理,按照规定,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及其周边区域的巡查力度,依法严惩违法收集、转运行为并做好跟踪查处工作,严防餐厨废弃物流入非法加工环节。农业部门要强化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肥料产品的监管,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4.迅速摸清底数,认真核查相关生产企业。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辖区生物柴油、工业油脂、动物饲料等生产企业底数并逐一进行核查,同时加强对食用油精炼加工、分装灌装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在检查中要认真核查进料与出油记录、实际生产运行和资金往来账目等情况,凡发现购入原油来源可疑、进料和出油数量明显不符、大量购买使用过滤用白土、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以及生物柴油、工业油脂、动物饲料生产企业与粮油企业、食用油包装材料企业有资金业务往来的,要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封生产设备和产品,查清原料、设备来源和产品销售去向,全面侦破产、供、销网络并做好后续清查工作。
5.突出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食用油市场监督制度和体系,防止以餐厨废弃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工商、质监、卫生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食用油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以及集体食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馆、火锅店等的监督检查,增加监督抽检频次,全面掌握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散装油标签标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凡发现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的要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进货价格明显偏低的要进行重点调查,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大力加强食品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积极研究“地沟油”检测和鉴别方法,为排查和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撑。
6.坚持追根溯源,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总结推广相关案件侦办经验,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要求,做好证据收集和检验鉴定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有关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立案侦查,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循线深挖、追根溯源,全面查清原料来源、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努力做到全环节侦破,彻底摧毁犯罪利益链。
7.积极探索创新,加快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利用长效机制。要利用科技手段探索适宜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和管理模式,建立相应的政策、制度、标准和监管体系,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促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产业发展,努力提高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要借鉴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积极研究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企业的扶持、补贴政策,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8.健全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针对食用油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外购原油、成品油加工分装等的监管。卫生部门要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措施和办法,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预包装食用油、定点采购食用油。有关部门要加强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标签标识监管,重点抓好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的规范和管理;研究完善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生产生物柴油等许可管理制度;修订饲料生产许可审查办法,强化用油方面的审查。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是深化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任务。为加强对我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公安、农业、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把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抓紧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1月底报区食安办。同时,要及时掌握动态情况,研究专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区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工作特点,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整治工作组,明确整治任务,确定重点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工作方案和工作组名单于11月底报区食安办。要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许可审查不严、打击整治不力、“地沟油”问题突出的地区,要严肃追究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特别是对当地有非法窝点、企业而未能及时排查取缔的,要严格倒查追究属地管理责任。
2.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落实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措施,实现对“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的全程监管,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商务部门要加强餐饮业行业管理,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置,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同时,要加强对生猪屠宰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食用的牲畜残渣油脂的监管;农业部门要加强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畜禽、水产饲料产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作为饲料喂养畜禽;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其建立并严格执行食用油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要加强专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食用油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城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等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油脂危害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侦办“地沟油”犯罪案件。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向区食安办报告“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遇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相关部门要及时会商处置。
3.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地区之间和部门之间案件线索通报、信息反馈、查处侦办等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履行职责,认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查,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同时,要加强配合,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公安机关跨区域侦办的“地沟油”案件,涉及到的地区要全力协助,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地方保护。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抓紧研究细化专项工作监督抽检、线索摸排、案件侦办等具体工作措施,合力推动专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区食安办、公安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普及食用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加强企业诚信教育和食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要通过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销售、使用安全合格食用油承诺、签订诚信承诺书等活动,进一步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定各单位的责任岗位和直接责任人,确保食用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切实提高行业诚信自律水平。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方包括违法企业内部人员提供线索,举报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及提炼、采购、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违规的企业及个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核查舆情热点线索,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地沟油”案件的侦办信息要逐级报送至公安部统一对外发布。“地沟油”检验检测信息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食安办规定的发布程序,不得擅自发布,以避免因信息发布不当引起负面效应。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有关方面,正确引导舆论,严防恶意、不实信息传播和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部门于2011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区食安办,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主题词:地沟油△ 违法犯罪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