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1〕90号
关于印发2011年重点工业集中区达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重点工业集中区达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2011年重点工业集中区达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镇重点工业集中区建设步伐,引导产业集聚集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快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意见》(武发〔2011〕100号)文件精神,现将重点工业集中区达标考核办法制定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关于各镇重点工业集中区规划方案的批复》(武政复〔2011〕18号)文件规定的13个镇重点工业集中区。 二、考核内容 包括规划编制、开发建设、经济发展、创新发展、雨污分流、安全生产等6个考核指标,分别由区发改局、经信局、水利局、安监局负责牵头考核(具体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重点工业集中区达标考核工作由区经信局扎口负责,年终,各牵头考核部门根据考核标准组织考核并提供考核结果。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达标考核建议名单,报区政府领导审核确定。 四、考核奖励 对达到考核指标的镇重点工业集中区,按照每个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附件:2011年区重点工业集中区达标考核指标
主题词:考核 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8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