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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1-00104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1)8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1-07-05 发布日期: 2011-07-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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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1)80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1〕80号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整顿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教育局、综治办、公安局、住建局、卫生局、安监局,武进工商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5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学前教育的办学行为,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确保广大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和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整治无证办托幼园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下一阶段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全区现存的无证办托幼园所进行集中梳理整顿,规范办园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原则
  1.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镇(开发区、街道)具体实施的原则;
  2.坚持积极疏导,政府办园吸纳为主的原则;
  3.坚持审批一部分,筹建一部分,取缔大部分的原则。
  三、整治对象
  全区无证办托幼园所
  四、整治方式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申报审批、规范管理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1.宣传发动(6月下旬)
  召开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总结前阶段整治成果,明确进一步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职责、工作目标、时间进度和整治措施,布置具体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利用多种形式,集中时间,广造舆论,宣传整治无证办托幼园所的目的意义,讲清科学保育与教育的重要性,确保规范教育的观念深入人心。
  2.调查摸底(6月下旬)
  各镇(开发区、街道)全面调研前一阶段的整治工作情况,逐一排摸本区域内的无证园所,实地调查取证,全面掌握现状,完善整治方案。要根据本地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政府办园吸纳为主的原则,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幼儿园办学体制,盘活资源,科学布点,疏堵结合。
  3.集中整治(7月上旬-中旬)
  各镇(开发区、街道)集中整治无证办托幼园所。一是对有设置布点需要,条件基本成熟的无证园所,对照《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见附件1),限期整改,并办理审批手续。二是对有设置布点需要,但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无证园所,在书面申报镇(开发区、街道)政府同意设立的基础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由各镇(开发区、街道)统一将其纳入规范管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及时整改。三是对没有设置布点需要的无证园所,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做好其撤并工作和幼儿的分流,新学期不再招生。
  4.申报审批(7月下旬-8月)
  各镇(开发区、街道)同意设立简易托幼园所的申办报告由当地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    镇(开发区、街道)同意规划设立简易托幼园所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审批所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以镇为单位于7月底上报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地址: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86312650,电子邮箱:。教育局以镇为单位组织实地考察、现场评估、分类审批。
  5.规范管理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定期、不定期地对无证办托幼园所进行清理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各镇(开发区、街道)政府同意设立、对照标准整改规范并通过审批的托幼园所,实行属地管理,保教工作接受所在地中心幼儿园的管理,区教育局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区政府把规范整顿无证办托幼园所的结果纳入对镇级政府的年终考核指标。
  附件:1.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
     2.镇(开发区、街道)同意规划设立简易托幼园所情况汇总表;
     3.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审批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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