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1〕73号
关于开展全区人力资源普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劳动力调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4〕72号)精神,全面了解掌握我区人力资源的基本状况,建立健全全区人力资源信息库,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人力资源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 开展人力资源普查是全面了解、掌握我区人力资源基本信息的重要手段。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我区人力资源总量、结构、分布及培训、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建立全区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为制定我区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的对象、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普查对象。武进区户籍的劳动年龄段人员,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 (二)普查方法。本次普查采取入户登记调查的方式进行。 (三)普查的标准时间:2011年6月30日。 (四)普查时间安排。整个普查工作自2011年5月开始到2011年7月底结束,分普查准备、部署培训、上门调查、数据汇总4个阶段。 准备阶段(5月):建立各级普查机构,抽选普查工作人员,落实经费,制订普查方案等。 部署培训阶段(6月):召开动员会议,分级开展业务培训。 上门调查阶段(7月1日-15日):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普查工作人员逐户登门调查,填报调查表,并完成表格审核。 数据汇总阶段(7月16日-31日):各镇、开发区、街道对普查表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和分析,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保证人力资源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设立区人力资源普查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设立相应的普查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负责本辖区人力资源普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 人力资源普查经费由区承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普查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