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武政办发〔2011〕58号
关于开展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准确掌握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科学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10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能源资源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是促进公共机构加强能源资源使用管理、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基础,是各级各部门依法实施节能监督管理、开展节能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是确保完成全区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保障,更是“低碳武进”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扎实地推进工作。 二、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区机关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三、要加强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的报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对照填表说明,对各项统计数据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随意修改统计数据,杜绝谎报、瞒报行为。各单位务于2011年5月25日前,将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报送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联系人:王正芳,联系电话(传真):86310018。
附件:1.填表说明 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 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区域统计汇总报表 4.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系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公共机构 能源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