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1〕40号
关于批转区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全区联合办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订的《关于推进全区联合办税工作的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推进全区联合办税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税务机关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国地税协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要求,坚持“服务基层、方便群众,统筹安排、分工协作,讲求实效、循序渐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的原则,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健全纳税服务体系,提高办税服务效率,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面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二、目标任务 1.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建设联合办税大厅。实行国地税业务“一窗统办”,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联合办税服务。 2.整合网上办税资源,完善共享信息平台。开发运行联合办税网上服务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3.整合办税人力资源,搭建高效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和日常管理制度,确保服务高效有序。 三、工作重点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鑫都大厦办税服务厅和高新区办税服务厅确定为联合办税示范点,其他镇(开发区)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识和办税功能区域,根据具体情况整合联合办税服务场所。 2.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整合开发国、地税网上申报平台,加强数据信息交换和比对,完善基础数据;开发完善相关辅助系统,切实减轻征纳双方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统一管理制度。高标准、高要求推进联合办税工作,制定统一的办税服务规范和业务操作流程,并将相关涉税事项告知纳税人,形成主管部门监管、纳税人监督的管理格局。 4.强化服务培训指导。国、地税分别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进驻联合办税场所,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联合办税服务规范和业务操作流程的培训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2月底前):拟定实施方案,搭建工作班子,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宣传发动。 2.试点示范阶段(2011年3月-4月):确定示范点,完成服务厅硬件设施建设和人员招聘配置(16人);起草完成全区联合办税服务规范(试行)和业务操作流程。 3.推广普及阶段(2012年10月-11月):整合全区办税服务场所,统一服务标识和办税功能区域;修订完善联合办税服务规范(试行)和操作流程,全面推行联合办税服务举措。 4.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份):组织开展联合办税示范点验收;组织开展纳税人对联合办税的评价和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和先进表彰。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联合办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为成员,协调解决联合办税工作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好联合办税工作业务指导、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各镇(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合做好组织协调等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各镇(开发区)和区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联合办税工作。区国税、地税部门要抽调相关人员成立纳税服务组、征管政策组、信息技术组、人事教育组、宣传报道组等执行小组;要根据确定的具体事项,明确操作步骤及工作标准,确定牵头部门、负责人、实施人员及完成时限。各镇(开发区)要将联合办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协调配合。 3.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在推进联合办税过程中必要的经费支出由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共同承担。区财政、国税、地税局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服务厅设备采购、办公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4.联合检查验收。区联合办税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各相关部门对联合办税工作进行推进、督查、验收。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吸取工作教训和不足,认真做好经验推广和能力提升等工作。 附件:联合办税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和任务分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常州市武进区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武进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税收 方案 通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