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1〕34号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区农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增强我区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要求,坚持用“工业的理念、市场的意识、科技的支撑、产业的思路”来推进全区农产品的品牌化、市场化、优质化,全面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努力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用5年左右时间,围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按照“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拉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武进农产品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1.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各农业龙头企业应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形式,不断延伸产业链,扩大生产规模。至2015年,六大支柱产业中要形成10个以上年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10个以上年产值超千万元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要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至2015年,六大支柱产业争取一只以上国家或行业标准立项,省市地方标准立项2-3个;争创2-3个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开展GAP、HACCP、ISO14000认证各1-2个。 3.开展各类品牌认证。要大力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以下简称“三品”)认证。到2015年力争认证“三品”100个,争创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3-5个,市级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10个,常州市名优农产品20个,并在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方面实现零的突破。 4.突出重点品牌打造。“十二五”期间,通过有目的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突出加强对十大产品品牌打造,利用其品牌优势,带动农民致富,扩大武进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具体十大品牌培育方向详见附表)。 5.加大品牌农产品的推介力度。推介是品牌创建的动力。要认真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的展销会、招商会,利用媒体宣传品牌,利用“节、会”打响品牌,利用超市展销品牌。每年按计划组织大型推介活动,集中展示我区的农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不断拓展武进农产品的营销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 三、扶持政策 1.继续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品牌农业建设的意见》(武政发〔2006〕84号)文件的有关奖励政策。 2.鼓励企业提升标准档次,凡企业标准上升为江苏省地方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以标准正式备案发布为准),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30万元。 3.鼓励企业开展认证工作,凡企业通过GAP、HACCP、ISO14000认证(以认证证书为准),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武进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和区农业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农工办、区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环保局、常州市武进质监局、常州市武进工商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抓好辖区内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要做到每年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形成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意义,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进一步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品牌意识。要积极推介武进的品牌农产品,通过各种展销活动,进一步扩大武进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认真组织好区内的品牌农产品推介活动,同时积极发动有关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的各类展销推介活动。 3.明确工作重点。农产品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工作的推进中必须采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技术,明确重点、狠抓关键。在生产主体上重点抓好农业资源的区域性整合、龙头企业的培育,在生产过程中重点抓好基地环境保护、投入品控制和标准化生产,在流通领域中重点抓好质量监测和市场准入。 4.健全检测体系。区农业局要加快筹建区农产品检测中心,发挥区级检测中心作用,加大品牌农产品检测频率,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大型农业生产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批发市场应建立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化验室,加强产品自检能力建设,保障农产品生产、经营安全;区工商局应加快推进各农贸市场配备相应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的速测设备,确保农产品消费市场安全。 5.强化服务指导。各相关部门应根据自身的职能,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服务指导工作。区委宣传部要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宣传推介的服务指导。区委农工办要加强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指导。区农业局要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资源整合、产业发展、标准化生产、“三品”建设、产品推介、质量监测的服务指导。区财政局要积极筹集农产品品牌建设资金并做好相关服务指导。常州市武进质监局要加强对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和名牌建设的服务指导。常州市武进工商局要加强对农业商标和市场准入的服务指导。区科技局要加强对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科技创新的服务指导。区环保局要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服务指导。 附件:“十二五”重点打造十大品牌培育方向企业及产品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 品牌 意见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