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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1-00041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1)23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1-02-25 发布日期: 2011-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公布取消部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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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通知
武政发(2011)23号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发〔2011〕23号

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经研究,决定取消区公安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民宗局、工商局等部门的部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具体目录附后),现予以公布。对取消的审批(许可)事项,各部门必须坚决停止审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  制度  改革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


  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取消目录


  公安局
  1.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2.摩托车延缓报废审批
  工商局
  1.申领《商品展销会登记证》
  文广新局
  1.音像制品出租经营单位变更审批
  体育局
  1.开办少年儿童体校审批
  2.开办武术学校审批
  民宗局
  1.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设立商业服务网点审批
  2.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举办陈列展览审批
  3.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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