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节能办发[2011]1号
关于下达各镇、开发区及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重点耗能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度,切实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管理,确保我区今年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4%的目标,全面完成“十二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9.5%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区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现将2011年和“十二五”节能目标指标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督促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科学管理,分解细化指标,大力推动节能技术进步,确保完成节能计划。
二、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等基础工作,完善计量器具,健全能耗统计报表,开展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积极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深入开展能耗对标达标活动。
三、各有关企业要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车间、班组、人员和具体项目上,科学制定企业内部各工序和产品的能耗定额,将能耗指标纳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实行节奖超罚,将能耗水平直接与职工收入挂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计划目标。
附件1:各镇、开发区节能工作目标
附件2: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目标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