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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市经信委《组织申报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74/2011-00002
主题分类: 工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经信发(2011)15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产生日期: 2011-03-10 发布日期: 2011-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申报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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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经信委《组织申报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武经信发(2011)15号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武经信发[2011]15号

 

关于转发市经信委《组织申报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经发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
    企业两化融合工作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保证,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为了推进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省经信委于2010年起组织实施以“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升级”为内涵的“百千万”工程,到2012年,全省将认定100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00家试点企业,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全面推进万企升级。市经信委相应提出“十百千”示范工程,并于2011年起组织常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省、市经信部门每年都将集中组织2-3次申报认定工作。
    2011年第一批江苏省和常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申报工作都已经开始,为认真落实省、市经信委关于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的安排,促进我区企业两化融合工作进一步开展,现将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常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培育,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做好申报工作。根据常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申报情况及结果,推选优秀企业申报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镇、开发区要明确专人负责辖区内“两化融合”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省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
    二、各镇第一批至少推荐2家企业,高新区、经发区推荐5家以上企业申报,多报不限,已经被认定为江苏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的也可继续申报示范企业。
    三、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经发科)、开发区科技经贸局要对照《常州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并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统一收齐后,于2011年3月23日前报送区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
    四、通知及相关表格电子版请在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许湘平,电话: 86310174
    邮箱:xxpxxp@sohu.com,传真:86310162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3号楼228室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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