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武经信发[2011]13号
关于开展2011年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开发区科技经贸局,有关企业: 为强化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全区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对我区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的对象 根据工业企业用能情况,在全区重点用能企业中安排20家企业列入2011年度能源审计计划(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的要求 全区2011年度能源审计工作由区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负责组织实施。能源审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能源审计机构按照《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规定要求开展能源审计,各有关企业应积极配合能源审计机构开展工作。企业能源审计工作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市经信委组织节能专家于2011年12月底前对完成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评审。对按期完成能源审计工作,并在节能工作上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我局将优先推荐申请有关节能荣誉称号评定和国家及省、市节能专项资金支持。 凡达不到国家、省及市相关标准的企业,责令限期重新进行能源审计;对未按照要求编制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或者未能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不予安排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和其他相关政策支持。同时区节能监测站将加大对其节能监测力度,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收费标准 根据《常州市能源审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规定,费用收取标准由审计机构和审计企业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高于3万元。根据能源审计评审结果,我局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从区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合格企业进行适量补助。 为加强对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的指导,在能源审计工作开展之前,我局将举办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应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在能源审计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节能科联系。 联系电话:86310332 86310327
附件:2011年武进区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企业名单(20家)
二O一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