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统计信息> 数据解读> 内容
2011年7-8月,江苏省委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213个村、4万农户的“百村万户”抽样调查,调查目的是全面摸清全省农村低收入户和经济薄弱村的实际情况,以增强扶贫解困的针对性、有效性,为《纲要》的实施提供参考依据。武进被省抽中3个村共1745户,现就武进低收入农户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供参考。
本次抽样调查,对居住在3个村所有农户进行了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农户2010年家庭人口、劳动力情况和全年纯收入水平,并根据全面调查结果,对其中的低收入户(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户)再次入户详细访查。调查资料显示,2010年,3个村共有农户1745户,家庭人口6285人,劳动力4266人,年人均纯收入13818元,劳动力负担系数1.47。其中: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的低收入农户38户,家庭人口61人,劳动力15人,人均纯收入4625元,劳动力负担系数4.07。低收入农户占3个村总户数的2.2%,低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水平仅为三村平均水平的33.5%。
一、低收入农户现状
低收入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普遍存在于任何地区和任何时期。无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富裕程度如何,总有一部分人处于收入相对较低的生活状态,这部分人也被称为“弱势群体”。从调查的低收入户中看出, 低收入户群体特征复杂,个性鲜明。
1、人少缺劳力。38户低收入农户户均人口为1.6人,是三村平均水平的44.4%,人口少带来家庭劳动力严重缺失和就业率低。低收入户大多是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劳动力缺少而致贫的,从调查数据看,38户低收入农户仅有劳动力15人,劳动力负担系数达到4.07,是三村平均水平的2.8倍,其中有28户无劳动力,劳动力占家庭人口比重仅为24.6%,这一比重低于3个村平均水平43.3个百分点,更低于全区46.6个百分点。而劳动力中11人从事二、三产业,占73.3%,低于全区9.9个百分点。
2、受教育程度偏低。文化程度低也是低收入农户存在普遍现象,从对38户户主调查资料看,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30人,占78.9%,其中文盲半文盲13人,占43.3%;而全区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程度的比重仅为10.3%。
3、以低保、五保补助和补贴性收入为主。从38户2010年家庭纯收入情况看,在4625元的人均纯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560元,占33.7%,而人均低保、五保补助和补贴性收入2272元,占49.1%,低保补助和补贴是低收入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
4、入不敷出,负债多。由于低收入农户中伤残、病患、年老体弱者居多,造成家庭收支入不敷出,有的甚至因负债严重给生活造成长期的压力。2010年度38户低收入农户人均总支出5693元,支出比收入多1068元,人均负债额1534元,占全年收入的33.2%。
5、生活设施简陋。38户低收入农户拥有住房83间,面积2773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45.5平方米,只占全区平均水平的59.8%。由于经济原因,低收入农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较少,户均拥有洗衣机的0.26台、电冰箱0.26台、空调机0.13台、彩色电视机0.68台,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0.32台,分别是全区平均水平的26.0%、25.2%、9.2%、36.6%和10.6%。卫生设施差,38户低收入农户中有水冲式卫生间的19户,占50%,旱厕和无厕所的分别占31.6%和18.4%。
6、生活未达小康。2010年低收入农户人均食品消费支出2631元,恩格尔系数为46.2%,比江苏省全面小康标准高了6.2个百分点,比全区平均水平高了10.6个百分点。在主要食品消费中,除禽蛋类和水产类消费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同步以外,人均消费肉禽及其制品16.8公斤,比全区平均水平低20%。由于大部分低收入农户是因病致贫的,因此在其消费支出中,医疗保健支出占了较大份额,2010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074元,占总支出的36.4%,占人均纯收入的44.8%,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水平是全区平均水平的2.26倍;
7、自我解困难。38户低收入农户中,只有4户有致富的意愿,其中有3户的致富在主观上依赖外部的无偿扶持。大多数低收入户与其主客观原因有关,一方面由于身体状况的限制,无法进行一些项目致富;另一方面受文化程度的局限,难以考虑和从事好的项目;再者是长期靠低保生活,自我致富欲望不强,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
二、低收入农户的类型构成
1、因病致困家庭。这类低收入户劳动力负担系数为2.0,全年家庭75.3%的收入仍靠劳动所得,年医疗费用支出是全年纯收入的1.5倍,期末欠债是全年纯收入的1.4倍,医疗费用支出占家庭现金支出的67.8%,而人均每月食品支出仅为164元。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生活压力非常大。
2、无劳力家庭。这类低收入户占比大,占全部低收入户的73.7%,因家庭成员年迈、或残丧失劳动力,家庭年纯收入中低保、五保收入占77.2%,劳动所得收入仅占7.5%。人均月现金支出318元,其中食品支出237元,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3、少劳力家庭。这类低收入户家庭全年纯收入中劳动所得、低保五保补助和补贴性收入各占37.6%、20.1%和23.5%,劳动力负担系数3.5。人均月现金支出363元,其中食品消费237元,家庭生活很困难。
三、几点建议
目前我区已跨越了全面小康,进入迈向现代化的征程。在“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的热潮中,切勿淡忘了徘徊在小康之外,过着贫困生活的少数家庭,要提高贫困、困难家庭的社会关注度,让每一个困难家庭享受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希望中生活。这是我区构建和谐新武进,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作之一。
1、高度关注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是农村的弱势群体,由于他们的文化程度明显偏低、身体健康状况普遍差、劳动力资源少,加上自身资金不足,致使收入增长的难度很大,迫切需要各方面关注、扶持和引导。武进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同时,对于生活仍处于贫困边缘的低收入户切不可让其逐步被社会遗忘,而是要更加的关注、关心。一是要善于发现新增的低收入户,这就要我们各级经常去深入农户家庭,了解掌握每户情况,及时发现、备案,研究并进行帮扶;二是对于老的低收入户要定期回访关心,了解现状,对出现的新问题立即加以解决;三是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多方力量关注低收入农户,政府要作为主导,带头帮扶,并引导企业、单位、个人进行对点帮扶;四是在帮扶过程中要增加感情投入,在对其进行物质关心同时,还要多倾听、多沟通,使其真正体会到社会和政府无私关爱。
2、区别对待,分类扶持,提高促进低收入农户脱困增收的效率。农村低收入户的共性是主要的,但不同的低收入户又有其不同的特点。针对因病致困的低收入户,要给予看病费用的补助甚至全免,不能让其受尽生理折磨的同时遭受心理创伤;对于家庭无劳动力的低收入户,则应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保证他们基本生活的需要;而对于劳动力负担大的低收入家庭,在补助的同时,要对劳动力进行思想观念、文化知识、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有条件的企业也应吸纳部分残疾人员,让他们能自食其力,解决生活问题等。在具体扶贫工作中,对农村低收入户要定位到村、到户,以提高促进其增收的效率。
3、进一步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低收入农户基本生活权益的迫切需要,更是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各级财政应逐步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提高各级财政对农村低保所需经费转移支付的力度,认真解决好低收入农户的资金问题,进一步落实农村低收入户的救助优惠政策,切实提高低收入户治病、子女上学、基本生活支出等公益费用的补助、减免标准,减少日常生活支出成本。